评论人性中的大荤与大素读长篇小说

人性中的大荤与大素

——评严歌苓长篇小说《芳华》

文/辛峰

坦白说,《芳华》是一部令人倍觉压抑的小说,或者说这部小说所处的时代气氛太过于令人窒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非常真诚的作品,它揭露了我们曾经的一个历史年代中被遮蔽的人性和爱情。

因为那本身就是一个被禁锢的时代,人的情感表达乃至七情六欲都被严格地管制着,被一种无形的政治高压深深地掩埋了起来。人的私欲被看作是一种严重的不道德,乃至是一种违纪违法的恶劣行径。

由此也就产生了严歌苓笔下的道德模范人物刘峰,他的另一个称呼是“雷又峰”:又一个雷锋。他代表着一种只能在工作和生活中为别人奉献所有生命中的光和热的典型,一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模范典型。或者说他的人格从一开始就时代牢牢地定在了一个神位上,一旦脱离便会粉身碎骨。

1

我一直觉得无论是电影《芳华》还是小说《芳华》,其中的“触摸事件”都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也是主人公刘峰命运的拐点。在此之前,刘峰是被大家拥护的模范标兵,是生活中无所不能的好人,更是部队中的先进典型,就连军区首长前来视察第一个要握手的人也必须是刘峰。他是被供奉在神位上的人物,是各种荣誉的获得者和拥有者,是所有人的崇拜偶像。

这并非实情,是因为时代的政治气氛需要这么一个人来扮演偶像的角色。表面上看谁只要和刘峰的队列不能看齐,谁就是和整个时代为敌。实际上,所有人都在监视着偶像的一举一动,想看看偶像从神位上跌落之后粉身碎骨的惨相。

被安放在神位上的人物自然是不能食人间烟火的,或者说在一些人的心里是绝对不能跌入尘俗的。不能有七情六欲,甚至不能有个人好恶。现实中的刘峰也确实是按照时代模范的要求标准去做的,甚至比雷锋做得还要好。他从来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他的确是一切以别人为中心来安排生活的。他的大公无私和牺牲精神也确实让自己完美地扮演了军队文工团这个集体中的另一个雷锋的角色。

可是刘峰居然喜欢上了林丁丁,而且一往情深地贯穿了自己的一生。

2

“刘峰就好像被人打了一棍,进入了半秒钟的休克。丁丁就是那当口从舞美车间跑出去的,跑出去,还在哭。接下去又出现一个荒诞情节,跑出门的丁丁突然又折回去,用脚去勾那扇门,似乎要替刘峰把门关上。勾了两下还是关不上那门,只听里面一个声音说:‘别管了,你走吧。’这个声音之沙哑无力,似乎发自一个正咽气的生命。”

在“触摸事件”中正是林丁丁喊了一句“救命啊”,几乎打碎了刘峰一生全部对爱情的希望,也彻底打碎了刘峰对爱情的自信心。然而藏在那一声“救命啊”之后的真正原因却是林丁丁在萧蕙子和赫淑文一起追问之时林丁丁从腹腔里怒吼出来的一声:“他怎么敢爱我!”

在林丁丁的眼中,刘峰的偶像角色并不能打动她,甚至还令她嫌恶。同样在文工团其他把个人的七情六欲展现的活色生香的女兵们眼中,很多人只是把刘峰当做一个可以利用的道具,并没有给他赋予任何的个人情感色彩。刘峰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个人人都可以支使却不能被感动的老妈子的角色。他的奉献其实是最廉价的,最没有用的,最被别人瞧不起的。因为似乎正是刘峰这样的善良和牺牲精神才衬托出了大家内心的邪恶和龌龊,因为善良和牺牲是正义的、崇高的,邪恶和龌龊是下流的和欢乐的。因此,于其说刘峰是人人心目中需要崇拜的偶像,不如说刘峰是人人心目中的假想敌。林丁丁心中一直所要的目标是做军队首长的儿媳,并不是和刘峰这样没有任何背景的孤儿白头到老。她所看重的并非是平淡温馨的情感,而是举足轻重的权力,这也正是那个提倡朴素和节俭的时代本质上的虚伪所在。

刘峰在当时的生活中扮演着雷又峰的角色,代表着一种超越现实的完美人格,不管刘峰是如何真实而辛苦地扮演着这个角色,他在凡俗人的生活中仍然是不能被人信服的,要求信服的不是个人的情感心理上的感知,而是政治制度的必须。这是一种两极背反的悖论。林丁丁对刘峰的厌恶正来源于这种人性本身私欲的羞愧。

即严歌苓在文中以萧蕙子的口吻所说的:“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能”越远,同时也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感,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相对人性的大荤,那么“超我”却是素净的,可碰上的对方如林丁丁,如我萧蕙子,又是食大荤者,无荤不餐,怎么办?”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明白,在几乎所有文工团女兵的眼中,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地做他的模范标兵,一旦他的身上出现凡俗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而究竟是谁把刘峰变成别类的,我们虽然都心知肚明,却不得不继续保持沉默。

一如作者在文中所说: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3

我想,只有跌落神位的刘峰才能找回他自身的位置,属于真真实实的刘峰的位置。

也正是在“触摸事件”之后,刘峰真的跌下了神位落得万人口诛笔伐的下场之时,我的心里倒是踏实了。我想刘峰的心里也踏实了,因为他真真切切地明白了什么叫做“背叛”,尽管这种背叛是无情的,残忍的。但至少让他明白了自己真正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明白了这个社会的真相。

此时也只有何小曼这个与他曾经有过真真切切的接触的女子,才能明白他的真与他的善。他们才是真正的同类,是都被别人欺辱过的人。何小曼后来的反抗和患病其实都是对刘峰遭受的不平等待遇的愧疚,也是对整个社会环境的报复。因为她在战争中看到了更残酷的一面,看到了死亡狰狞的面孔,而刘峰也恰恰在战争中几乎以求死之心一直在缅怀着他心中的爱情,他永远都不能放弃的林丁丁。可惜的是,恰恰在所有女兵之中,只有林丁丁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是个没心没肺的物质主义者,是一个从来不知道感情为何物的人。即使她数次被别人抛弃,也仍然无法意识到自己曾经对刘峰的伤害有多么深!而最有情的何小曼却始终无法打动刘峰的心,在他们之间从开始到结束,甚至到死亡的最后一刻,所拥有的也仅仅只能是友谊!

4

何小曼给别人写情书却最终被收信者告密的情节,其实本身就隐藏作者一段不为人知的经历。

《芳华》所展现的文工团战士的青春故事,实际上是作者严歌苓早期一段真实经历:

13岁的女兵严歌苓曾经本身就是军队文工团的一员,她的母亲也就职于军队文艺宣传部门。严歌苓曾经的梦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员,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对一个比她年长十多岁的军人长期写信,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只是她和何小曼一样遭受了对方的背叛和出卖,最后不得不离开文工团。严歌苓可能比小说中的何小曼更坚强,为了躲避情感的创伤,她毅然选择以十多岁的年龄去从事战地记者,从此便走上了写作的道路。

刘峰本来就是一个最普通平凡的人,他的身上所具有的所有闪光点都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丈夫好父亲身上所必不可少的品质,细腻、温情、为别人着想、对自己刻薄。在小说中刘峰的后半生即便风雨飘零也仍然处处为他人奉献着自己的光与热,他贫困到摆摊卖书却一心要挽救沦落风尘的女子,他身患癌症却还要装作坚强躲着所有的朋友不愿意麻烦。

一如作者借萧蕙子的口语重心长地直言:“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命运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对于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的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的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如女人林丁丁,千万年前该跟骏马一并,属于最凶悍骁勇的酋长,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5

在今天的时代,平凡就是庸俗,平凡就是不堪,纵然是偏激的论调也挡不住我们所有活在平凡世界里的人对奋斗出自我辉煌的渴望。

毕竟芳华就是芳华,那是必须闪耀也必然闪耀的青春,需要滴血的赤诚和横刀立马的决心才能够完美地展现。纵然平凡如刘峰,不是也有炮火硝烟中的冲锋吗?不是也曾一心求死,想让林丁丁站在舞台上不得不用自己甜美的歌声把他的名字传唱在嘴边吗?

也许无愧于时代,无愧于自我,无愧于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才是我们所有活着的人面对自己的芳华应有的态度。

最后,愿我们忘记模范典型的刘峰,记住真诚善良的刘峰!

-作者-

辛峰,80后草根作家,笔名伤心碧、千恨百媚。十点读书签约作者;书评专栏作者;省作协会员。好清静,喜读书。著有长篇小说《西漂十年》,文学评论集《文字的风度》即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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